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大力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4﹞14号)和《关于加力推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的补充通知》(苏农机﹝2024﹞17号)文件要求,现在淮安市淮安区域范围内公开遴选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
一、目标任务
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实施农机报************农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择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全区不超过2家。
二、回收企业基本条件
回收企业为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回收企业应符合《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具体包括:
1、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有专门的拆解和停放报废农业机械的场地,面积不低于一千平方米;
******消防设施;
4、没有出售、维修已报废农业机械或者出售已报废发动机、 车架、变速箱、前桥、后桥,拼装农业机械、收销赃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5、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三、相关要求
申报主体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
1、拆解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2、农机维修人员专业资格证书
******消防设施清单
4、环保承诺书
5、自然人或法人身份证明
6、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认定申请书
请申报主体于2025年元月3日下午下班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区农机化推广中心307室,联系人:王国庆,联系电话:0517-******。
提交的材料应当齐全、 真实、准确,逾期未提交材料的或未按要求补充完善材料的,视为放弃;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附件1: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认定申请书格式
附件2: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基本情况表
附件3:环保承诺书
附件1: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认定申请书格式.docx
附件2: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3:环保承诺书.docx
(此件公开发布)
******农村局
2024年12月26日
一、目标任务
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实施农机报************农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择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全区不超过2家。
二、回收企业基本条件
回收企业为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回收企业应符合《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具体包括:
1、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有专门的拆解和停放报废农业机械的场地,面积不低于一千平方米;
******消防设施;
4、没有出售、维修已报废农业机械或者出售已报废发动机、 车架、变速箱、前桥、后桥,拼装农业机械、收销赃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5、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三、相关要求
申报主体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
1、拆解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2、农机维修人员专业资格证书
******消防设施清单
4、环保承诺书
5、自然人或法人身份证明
6、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认定申请书
请申报主体于2025年元月3日下午下班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区农机化推广中心307室,联系人:王国庆,联系电话:0517-******。
提交的材料应当齐全、 真实、准确,逾期未提交材料的或未按要求补充完善材料的,视为放弃;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附件1: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认定申请书格式
附件2: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基本情况表
附件3:环保承诺书
附件1: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认定申请书格式.docx
附件2: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3:环保承诺书.docx
(此件公开发布)
******农村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