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1
环磊再生资源回收
淮安区博里镇仇桥工业集中区学苑路1号
******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年产1000吨生物质颗粒、年分拣300吨废铝屑。
2024年12月9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仇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十字河。
2、破碎、造粒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的排放限值。
3、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收集粉尘、废布袋、杂质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5、本项目需以造粒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2
年仓储燃料油 9000t、润滑油储存 1000t、废旧电缆加工
淮安区石塘镇马甸工业集中区 21 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年仓储9000t燃料油 、1000t润滑油,年加工1000吨废电缆。
2024年12月9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接管至石塘镇马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三支排涝河。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中的一级 b 标准。
2、本项目储罐呼吸废气、油品装载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 15m 高 da001 排放,分切分选及剥线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 da002 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限值。
3、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废油、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含油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布袋收尘、废布袋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5、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1
环磊再生资源回收
淮安区博里镇仇桥工业集中区学苑路1号
******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年产1000吨生物质颗粒、年分拣300吨废铝屑。
2024年12月9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仇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十字河。
2、破碎、造粒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的排放限值。
3、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收集粉尘、废布袋、杂质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5、本项目需以造粒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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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仓储燃料油 9000t、润滑油储存 1000t、废旧电缆加工
淮安区石塘镇马甸工业集中区 21 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年仓储9000t燃料油 、1000t润滑油,年加工1000吨废电缆。
2024年12月9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接管至石塘镇马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三支排涝河。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中的一级 b 标准。
2、本项目储罐呼吸废气、油品装载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 15m 高 da001 排放,分切分选及剥线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 da002 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限值。
3、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废油、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含油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布袋收尘、废布袋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5、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