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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绿色循环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列内容在拟定地点建设。项目位于江苏淮安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的厂房,年收集、贮存、转运一般固废13000吨。
******有限公司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接管进入明通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配套湿地工程处理后排至入海水道南泓。
2.拆解、破碎、筛分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及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相关标准。
3.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值。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布袋集尘、废布袋、电子杂件外售相关单位;分选杂质、废手套、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废电路板、废油、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一般固废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文)、《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做好场地防腐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按照污染防治分区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相应等级的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危险废物仓库(含危险废物贮存区、运输通道、导流沟、收集井)、原料区的防腐防渗处理。
6.本项目以厂界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7.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8.采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完善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
9.你公司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三、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如下:
水污染物(接管量/环境排放量):废水总量≤520吨,cod≤0.156/0.026吨、ss≤0.104/0.0052吨、氨氮≤0.0156/0.0026吨、总氮≤0.0182/0.0078吨、总磷≤0.0021/0.0003吨;
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有组织)≤0.2026吨、颗粒物(无组织)≤0.4506吨、非甲烷总烃(无组织)≤0.0036吨;
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五、项目建设期内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淮安市淮安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该项目须按规定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绿色循环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所列内容在拟定地点建设。项目位于江苏淮安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的厂房,年收集、贮存、转运一般固废13000吨。
******有限公司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接管进入明通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配套湿地工程处理后排至入海水道南泓。
2.拆解、破碎、筛分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及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相关标准。
3.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值。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布袋集尘、废布袋、电子杂件外售相关单位;分选杂质、废手套、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废电路板、废油、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一般固废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文)、《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做好场地防腐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按照污染防治分区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相应等级的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危险废物仓库(含危险废物贮存区、运输通道、导流沟、收集井)、原料区的防腐防渗处理。
6.本项目以厂界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7.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8.采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完善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
9.你公司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三、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如下:
水污染物(接管量/环境排放量):废水总量≤520吨,cod≤0.156/0.026吨、ss≤0.104/0.0052吨、氨氮≤0.0156/0.0026吨、总氮≤0.0182/0.0078吨、总磷≤0.0021/0.0003吨;
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有组织)≤0.2026吨、颗粒物(无组织)≤0.4506吨、非甲烷总烃(无组织)≤0.0036吨;
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五、项目建设期内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淮安市淮安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该项目须按规定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