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张家港市国省县道公路小修养护工程及突发事件处置项目
ZJG-XXBY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5-2026年张家港市国省县道公路小修养护工程及突发事件处置项目已由******财政局及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分别以张财建[2021]070号、苏财建[2024]22号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2026年张家港市国省县道公路小修养护工程及突发事件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与内容
(1)项目概况
2025-2026年张家港市国省县道公路小修养护工程及突发事件处置项目工作内容为:
①张家港段范围内管养的国省道路基、路面、桥梁与涵洞、沿线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的小修养护工程及突发事件处置,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养护总里程为101.045km。
②张家港段范围内管养的县道公路(含管养乡道)的路基、路面、桥梁与涵洞、沿线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等的小修养护工程及突发事件处置,养护总里程168.183公里。其中一级公路49.614公里,二级公路107.1公里,三级公路11.469公里。346国道改线段辅路系统(含非机动及人行道)管养长度52.4km。
③张家港段范围内管养的快速路路基、路面、桥梁与涵洞、沿线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的小修养护工程及突发事件处置,其中弘吴大道为城市快速路,养护里程为10.29km;346国道改线段为一级公路,快速主路系统(含互通立交匝道)管养长度97.73km。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ZJG-XXBY标段,工作内容上述工程范围内的小修养护及突发事件处置、交安设施的日常维护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等。
(3)养护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实施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同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和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业务范围: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和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业务范围: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合同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公路小修保养工程(不含养护大中修及其他养护改善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项目经理业绩认定按“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第七款规定执行。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c、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5)其他要求:
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近三个月(2024年7月~2024年9月或2024年8月~2024年10月)或以上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扫描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5)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打印,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预约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张家港市华昌路1号交通大厦
联 系 人:蔡晓华
电 话:0512-******
******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北塔4层0429室
电 话:0512-******-8002
联 系 人:黄立浩、邱苏凯、张立新
邮 箱:******
行政监督部门: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计划科(建设管理科)
地 址:张家港市华昌路1号交通大厦
电 话:0512-******
异议联系人:黄立浩、蔡晓华
电 话:0512-******-8002、0512-******
8.其他
8.1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8.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8楼开标室(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公开开标。
8.5提醒:
(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建议投标人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4)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预约,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在系统中发送邀请,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系统技术维护单位),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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