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中心大楼快速电梯维保服务项目(2025年)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意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
项目名称和内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控制中心大楼4台电梯、进行维保及中(大)修工作。主要内容为:根据国家标准及业主的检修规程开展日常巡检、应急维修、日常维护保养、配合工作四大部分,并根据业主需求负责维保期间发生的临时任务、安全值守及提供并更换电梯设备维保所需的零部件。并对苏州轨道交通广济南大楼4部电梯进行中(大)修,电梯中修主要为更换变频器、钢丝绳、主机进行检查、调整,并对检查、调整后仍不能满足标准的零部件进行更换。合同期约1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16号金樱创业园三层C区
三、专家论证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1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4、5条款、《苏轨集字[2023]265******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一)条款、《物业保障分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6.3条等的规定,本次论证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拟定实施单位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定实施单位 |
1 |
******控制中心大楼快速电梯维保服务项目(2025年) |
******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四、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潜在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公示中的联系人以书面的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提出意见。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
联系人:陈莉
联系地址:苏州市金鸡湖大道1661******控制中心主楼1714室
联系电话:0512-******-56675
邮箱:******
2、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0512-******
监督投诉邮箱:******
******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