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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吴江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东联、龙泾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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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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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吴江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东联、龙泾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001001

1.2025年度吴江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农村局(吴农发〔2024〕164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黎里镇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江区                  工程性质:农田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2025年度吴江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东联、龙泾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黎里镇,共建设高标准农田2661.6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2023.1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1101.3亩、建设灌排站13座、低压管道PE管18411米、现浇渠4827m、砌块生态沟3037m、土沟21121m、渠系建筑物、田间道路9996米。工程等别V等,泵站、沟渠5级建筑物。

3)工期:109(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时间: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5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4.标段内容如下表:

标段

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003

2025年度吴江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东联、龙泾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900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

水利水电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人员。

2019年12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且信誉良好,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申报的业绩

201912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且信誉良好,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申报的业绩

关联标段内中标标段限制数量规定:

注: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3个;项目经理(水利建造师)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3个;

一个投标人在 2025年度吴江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港南、三好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5年度吴江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建南、梨花、乌桥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5年度吴江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东联、龙泾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个项目中最多只能在 1 个合同项目上中标,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标段顺序:2025年度吴江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港南、三好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5年度吴江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建南、梨花、乌桥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5年度吴江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东联、龙泾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详细情况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6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数量1,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7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6个月(至2024年11月<含>连续6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人员并提供截图信息。并且承诺执行《关于加强吴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吴农发[2023]127号);

8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承担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职务的,均认定为有在建项目)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落实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后期另行提供的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9)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企业业绩指:2019120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以完(竣)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业绩指:20191201日以来具有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验(以完(竣)工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指:具有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的农田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项目等)施工业绩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时间以完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提供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可查询信息截图,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至2024年11月<含>连续6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确保接收有关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通知信息的有效身份;

1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③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苏信用办[2018]23号)

⑤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6.本工程实行电子投标

6.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条件的请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苏州市统一主体信息库上线通知”(http//******8086/ztzl/028001/******/f4338a58-106d-4293-b5af-87013a54fe97.html)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完善信息提交后5-10分钟后再登录【新系统】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开展交易业务操作。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61600时至202412231700 时,在“【新系统】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7.2特别提醒:

7.2.1潜在投标人尚需关注网上答疑、答疑澄清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避免编制投标文件时产生偏差。

7.2.2潜在投标人还没有在【新系统】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中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标人主体信息的,请务必在下载招标文件前完成主体信息注册等入库备案。

7.3 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文件的提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809 30。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8.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提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开放,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解密统一实行网上解密,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吴江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11.143.240.34: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与开标。(注:吴江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吴江业务接口【新】)

8.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互动交流”栏目提出,招标人在“互动交流”栏目作出答复,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事项提出异议。

8.2.4出现异常情况时,将通过“互动交流”栏目发布相关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如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请刷新网页,如仍无法解决,请联系客服,电话:******00,国泰新点驻场技术电话:0512-******

9.资格审查办法:

9.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9.2资格后审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件编入电子******委员会审①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注册电子证书打印件);⑤企业主要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三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⑥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近6个月(至2024年11月<含>连续6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及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可查询信息(注册登记)截图;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近6个月(至2024年11月<含>连续6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⑧企业诚信承诺书;⑨企业和项目经理近三年完成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完(竣)工验收鉴定书及提供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可查询信息截图,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承诺书;?考勤承诺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表。

注: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退休人员还应增加提供退休证书。

10.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11、其他内容

******农村局:0512—******

12.招标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

 系 人:张立新                  联系电话:0512-******    

13.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系 人:顾明强     联系电话:0512-******

13.本公告发布日期:20241216日~20241223

 

招标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1216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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