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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2025年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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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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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2025年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5-10462),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招标项目,计划采购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2025年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1.1.1本次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年。

1.1.2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保修期要求具体如下:

1.1.2.1预估规模: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8790.43万元,含税金额9693.14万元

1.1.2.2实施地域:北京市。

1.1.2.3计划施工工期:在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天内进场施工,进场后按照招标人要求工期内全部完工。

1.1.2.4产品供货周期:标段二、三、五至八自招标人下达通知后30日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标段四自招标人下达通知后150日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1.1.2.5质量标准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1.2.6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1.2.7质保期/保修期:5年。

1.2本项目划分9个标段,具体划分及中标情况如下:

标段

产品名称

总价

(不含税,元)

总价

(含税,元)

标段一

监控设备配套及防火专网建设

3339.29

3662.29

标段二

监控中心及视频管理平台

1510.99

1669.28

标段三

前端监控设备

858.95

970.61

标段四

氢储能系统

749.31

846.72

标段五

配套传输

520.89

588.61

标段六

火险因子监测预警系统

317.31

358.56

标段七

卡口前端监控设备

120.31

135.95

标段八

生态保护监测系统

76.21

86.12

标段九

传输网络链路运维服务

1297.17

1375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允许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段,最多中标一个标段。

1.3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本项目各标段均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最高单价限价详见标准价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标准价格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段一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扫描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

1.6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1.7资质要求:投标人须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同类施工项目业绩累计8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1.9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配备1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作。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为本项目配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施工队伍:具备可以进驻施工场地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队伍数量至少2个,需提供具体的施工队伍人员信息表。每个施工队伍至少包括专职安全员1名,电工1名,登高1名,焊工1名,施工人员2名(具备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队伍中不同角色不能复用)。

1.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为北京“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1.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2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1.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标段二至标段八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扫描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

2.6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7业绩要求:标段二: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信息化建设类)业绩累计金额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标段三: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同类产品销售(监控设备类)业绩累计金额达到1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标段四: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同类产品销售(氢能业务类)业绩累计金额达到14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标段五: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交换机类)业绩累计金额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标段六: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同类产品销售(监控/监测系统类)业绩累计金额达到9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标段七: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同类产品销售(监控设备类)业绩累计金额达到9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标段八: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同类产品销售(监控设备类)业绩累计金额达到9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为北京“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标段二:交换机具备有效期内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防火墙具备有效期内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认证证书或产品销售许可证;标段五:交换机具备效期内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标段二至标段八各标段的投标产品出具的唯一有效的授权函(其中标段二主要设备需提供:流媒体转发设备、视频会议管理系统主机、室内全彩屏;标段三主要设备需提供:热成像防火重载云台摄像机1、热成像防火重载云台摄像机2;标段五主要设备需提供:接入千兆交换机、核心交换机)。一个制造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若多个代理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参加本项目参与投标,则投标均无效。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则该产品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12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2.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标段九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扫描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

3.6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7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同类(光缆线路租赁)业绩累计金额达到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为北京“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24日2200分至2025年2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 ://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网址:******/)”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在******有限公司,审核时间: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90分钟未经审核的可联系电话:025-******

******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上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无。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通过平台递交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6电子采购规则:

5.6.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6.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投标人可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6.3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至少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协调处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六、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A座 ????????????????????????????????

???编:100000 ???????

人:刘先生 ???????????????

???话:****** ??????

????????????

******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512室

???编:100045 ??????????????

人:宋嘉琦、李旭、张薇、盛麟

???话:************

电子邮件:songjiaqi.******

?

异议接收邮箱:******

九、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

******有限公司

?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5年1月24日

附件: 公告附件:标准价格.xlsx 附件: 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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