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应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莱特维健(珠海)保健食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选址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十路******有限公司已建设厂房,租赁建筑面积约为6404.8平方米,占地面积约为2214.9平方米。本项目计划生产冬鱼油软胶囊600吨、液体钙软胶囊400吨、辅酶Q10软胶囊100吨、维生素C咀嚼片100吨、氨糖软骨素钙片100吨。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本项目根据要求作出以下公示:
(一)竣工日期
2024年8月5日
(二)调试时间
2024年9月12日~2024年11月1日
(三)公众索取信息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