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位于泰兴市黄桥工业园区致富南路西侧、军民路北侧。公司******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300台/套OLED装备(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与2017年9月取得了泰兴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项目******有限公司完成年产300台/套OLED装备(一期工程)项目的验收检测,并获得泰兴市行政审批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函。
在建设过程中,增加了喷砂处理工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喷砂粉尘后通过15米高2#排气筒排放。2020年4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重新报批,2020年5月22日取得泰州市行政审批局环评批复,文号为:泰行审批(泰兴)[2020]20164号。2020年12月开工建设,2021年4月建成投产。产能保持不变为半导体装备制造,该项目已经于2021年5月22日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2020年8月,公司在厂区拟扩建半导体装备制造项目(二期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1)拟扩建2号生产车间,新建3号生产车间、4号生产车间、1栋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2)拟新增2台六轴五面落地镗铣加工中心、1台车铣加工中心、2台龙门加工中心、1套喷漆房、1套喷塑房、1套电加热烘干房等设备,项目达产后可年产薄膜太阳能设备主体配件2000台/套,LED显示设备主体配件2500台/套,ITO导电玻璃设备主体配件500台/套。并于2020年8月23日取得泰兴市行政审批局的批复(泰行审批(泰兴)[2020]20300号)。
******有限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半导体装备制造项目(二期工程)实际建设情况为:扩建2号生产车间,新建4号生产车间,新增1套喷漆房,其余主体工程、公用辅助环保工程暂缓建设。项目达产后产能不变,可年产薄膜太阳能设备主体配件2000台/套,LED显示设备主体配件2500台/套,ITO导电玻璃设备主体配件500台/套。该项目已经于2021年8月7日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年产300台/套OLED装备(一期工程)项目环评中废水处理工艺为:工艺废水采用碱液中和—1级絮凝沉淀—氯化钙除氟—2级絮凝沉淀—生物滤池—石英砂滤罐—树脂吸附后达标回用(排放)工艺进行处理;污泥采用压滤机压滤后委外处置。处理后废水部分重新回用生产,其余纳管黄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有限公司填报了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采用最新的节能连续蒸发浓缩结晶系统,利用蒸汽压缩机压缩二次蒸汽进行蒸发浓缩,系统正常稳定运行无需补充额外的生蒸汽,浓缩后产生的母液由ECD母液干化一体化设备进行干化,最终实现完全的固液分离。
本次改造完成后,废水处理流程为:碱液中和—1级絮凝沉淀—石英砂滤罐—活性炭滤罐—降膜蒸发—母液干化。冷凝水回用于生产不排放,无废气排放,干化残渣作为污泥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本次改造完成后,部分危废实际产生情况发生了变动。此外,由于企业电解池和酸洗池的使用频率不高,两个酸池中的混合酸还能继续使用,废酸产生量较原环评有所降低。企业为规范固废处置,做到不遗漏生产环节产生的固废,对公司项目现阶段实际产生的固废进行了梳理,于2022年11月编制了固废专项论证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目前该项目年产薄膜太阳能设备主体配件2000台/套,LED显示设备主体配件2500台/套,ITO导电玻璃设备主体配件500台/套,主要产品方案与竣工环保验收时一致。本项目中抛光工序粉尘为金属尘,依靠重力沉降,定期清扫地面,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的方式降低无组织排放。为了进一步提供抛光工序废气收集效率,在4#车间的10个抛光工位增设10个集气罩,抛光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DA004排放。抛光粉尘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不增加环境影响。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的变动可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的要求,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原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变动,且不属于新、改、扩建项目范畴的,界定为验收后变动。
因此,编制《建设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作为该项目环保管理的补充文件。现对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