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505-SSXC-C2025-0002
二、项目名称:大阳山山林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1Y0PG93P |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枫江路168号1幢1261室 | 91.9(均分制) | 804213.37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大阳山山林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施工范围:本工程为大阳山山林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大阳山国家森公园, 公园总占地面积1029.8公顷,林地总面积912.8公顷,森林覆盖率88.64%。工程内容如下:路基修整(开挖回填,修坡,平整)、蹬道;植被修复(乔灌木及地被)(栽植,养护);防护栏杆等(H1100、镀锌管、制作安装);排水沟修建等。 施工工期:10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项目经理:顾敏 执业证书信息:SZZJ******2544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芮桃花、吴敏、王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 100(含)-500万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含)-1000万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含)-5000万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
本次代理服务费为12094.00元。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大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山神湾路
联系人:王璨
联系电话: 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金枫路216号东创科技园D栋12楼
联系人:周曦、陈奕如、张虹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曦、陈奕如、张虹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