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人工智能学生创新工程中心(装修改造)
1.工程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若水路1号B3-101,102,103。
2.装修施工必须满足国家规范及行业各项标准。
3.工程方式:包工包料、单价固定、工作量按实结算;工期30天。
******学校。
******学校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
二、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实缴资金必须在200万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二级证书以上、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级及以上、设计建造施工维护能力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设备供货及安装建设经验,并有已完工项目可供考察。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对设备质量进行保证。
5.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标明一切费用,否则视为投标单位愿意无偿提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标书内容
1.报价单要按甲方统一清单格式(见附件1);
2.招标响应函(见附件2);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服务期内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见附件4);
5.装修材料品牌表(见附件5);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材料及专业技术能力等资料。
8.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
9.其他符合招标要求的资料。
四、投标时间与地点
1.请各投标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将本单位的简介、资质、代理资质、厂方授权等资质类的文件(不含报价)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于2024年7月1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ivt @******学校后勤资产部A1-704,并缴纳500元评标费,否则视为废标(投标费不退)。
2.联系人:应老师,电话:0512 - 6255 7099。现场勘查并技术答疑:孙老师,电话:136 5527 1909。
五、开标、评标及中标通知
******学校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届时招标方在网站发布中标供应商,作为签订提供服务协议的依据。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方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书。
六、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招标方发布中标通知之后3日内与招标方联系,签订相关合同。
2.付款方式:中标人与招标方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开始项目工程的施工。所有装修施工完成支付合同总价的50%,工程全部结束由招标方组织验收合格后并且审计报告出具后3月内,招标方向中标人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自招标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届满1年,项目未出现明显质量问题后由招标方一次性支付。
3.本工程合同计划工期为30个日历天。中标单位按双方合同约定为招标方维修施工,如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招标方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缴纳人民币贰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如未缴纳保证金视为废标。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装修施工合同,中标单位未按时签约,该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后该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另约定按约定执行)。未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号。
2.投标申请人需对营业执照等文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评标费不退)。
******学院同意作为合同的追加部分;若追加子项目超过该项目中标价的10%需另行招标。
4.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至少为2年。
5.施工时施工方必须按照甲方认可的报价品牌材料进行施工安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期间产生任何费用或经济损失将由施工方自行独自承担。
6.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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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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