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001001)
1.******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农村局(吴农发〔2024〕164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街道联兴村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江区 工程性质:农田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土地平整 800 亩;新建灌溉泵站 2 座,新建排水井带移动排水泵 2 座;新建 U100 衬砌渠道 1.615km、U80 衬砌渠道 0.34km、U60 衬砌渠道 3.56km、Φ80 暗渠0.13km;新建口宽 2m 土沟 0.09km、口宽 1.6m 土沟 6.61km;新建Φ80×6m 排水涵闸 6座、箱涵 1 座、Φ80×6m 穿路涵闸 12 座、Φ60×6m 穿路涵闸 8 座;新建下田坡 32 座;新建渠道节制闸 15 座;新建分水井 11 座;新建田间进出水口 340 座。新建有路基 3.0m 宽砂石路 2.32km;维修 4.2m 宽水泥路 1.12km。低压线路 200m(含电线杆),0.4kv。本工程等别为Ⅴ等,永久性及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等级均为5级。(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时间:2025年02月15日至2025年05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4.标段内容如下表: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001 |
******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545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人员。 |
信誉良好 |
信誉良好 |
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数量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6)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6个月以来(含2024年12月连续6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人员并提供截图信息。并且承诺执行 《 关于加强吴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吴农发 [2023]127号)。
(7)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均认定为有在建项目);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后期另行提供的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①水利工程其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⑥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以来(含2024年12月连续6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确保接收有关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通知信息的有效身份。
(10)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③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苏信用办[2018]23号)
⑤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⑥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6.本工程实行电子投标。
6.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条件的请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苏州市统一主体信息库上线通知”(******:8086/ztzl/028001/******/f4338a58-106d-4293-b5af-87013a54fe97.html)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完善信息提交后5-10分钟后再登录【新系统】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60/TPBidder)开展交易业务操作。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21日23:59 时止,在“【新系统】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60/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7.2特别提醒:
7.2.1潜在投标人尚需关注网上答疑、答疑澄清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避免编制投标文件时产生偏差。
7.2.2 潜在投标人还没有在 【新系统】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60/TPBidder ) 中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标人主体信息的,请务必在下载招标文件前完成主体信息注册等入库备案。
7.3 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文件的提交
8.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 月13日上午09:30时。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2提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8.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提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开放,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解密统一实行网上解密,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吴江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网址:******: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8.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互动交流”栏目提出,招标人在“互动交流”栏目作出答复,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事项提出异议。
8.2.4出现异常情况时,将通过“互动交流”栏目发布相关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如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请刷新网页,如仍无法解决,请联系客服,电话:******00,国泰新点驻场技术电话:0512-****** 。
9.资格审查办法
9.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9.2******委员会审查:①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及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可查信息截图;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注册电子证书打印件);⑤企业主要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三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⑥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近6个月以来(含2024年12月连续6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及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网站可查信息截图;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近6个月以来(含2024年12月连续6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⑧企业诚信承诺书;⑨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无在建承诺书; ⑩考勤承诺书;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审证明材料(如有)。
注: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退休人员还应增加提供退休证书。
10.本项目实行代建制,代建单位为******有限公司。
11. 本工程采用《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合规性评审法》评标。
12.招标人:******办事处
联系人:范清 联系电话:0512- ******
13.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东宏、刘敏 联系电话:0512-******
14.本项目监督部门
******水务局:0512—******
******农村局:0512—******
15.本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1月21日。
招标人:******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4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