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507-PMJS-C2024-0035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元和派出所食堂配菜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1NT3X73N |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车坊苏同黎路3099号南环桥批发市场蔬菜八区840号 | 96.67(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2024年度元和派出所食堂配菜项目 服务范围: 粮油调味品每周送货一次,其他品类每天送货一次。 服务要求: 配送单位必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食堂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配送单位向采购单位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 服务时间: 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 成交折扣率为******委员会网站公布的苏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价的97%; 以国家最新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鲁泳夫、马文琦、杨雄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5%+(150万元-100万元)×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最低不低于3000元。
代理服务费:352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相城分局元和派出所
******街道庆元路9号
联系人:马文琦
联系电话:******5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东环路1400号开元大厦15楼
联系人:顾苏芯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苏芯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