淠淮航道整治工程前期工作研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240445号
二、项目名称:淠淮航道整治工程前期工作研究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 16 号
成交金额:壹佰贰拾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淠淮航道整治工程前期工作研究项目 服务范围:1.通过两航道工程规模、支撑要素、技术指标分析进行比选论证,提出推荐方案。2.编制审查通过的推荐方案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专题要求,工程地质勘察(工可阶段)、规划选址及用地预审、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价需要专门编制专题评估报告;项目可能涉及的其它影响项目落地实施的相关专题(如文保、环境影响评价、洪评等),在工可报告中专门说明评估情况和结论,不需专门编制专题报告。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项目专题须通过主管部门参加的专家论证。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方成、吴长旭、高万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6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67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六安市梅山路交通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皋城路发展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十、附件
1、二轮报价表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025年1月15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