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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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A************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新二路北侧地块商品房项目已经由******有限公司以情况说明情况说明[202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二路北侧地块商品房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靖江市城北园区新二路北侧、经二路西侧 2.2工程规模:特大型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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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价的20%;
2、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
3、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
4、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且设计费结算完成后结清余款。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建筑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专业资质·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3.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4年 10月- 2024 年 12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证明。
3.6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3.7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7、3.8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1月16日00时00分至2025年01月21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7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签字盖章 | 有投标人单位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 10 分 设计方案部分: 80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 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2=1-Q1。 说明: 1.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 2.******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特殊情形下, 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 标准 (10分) | 企业信誉(2分) | 1、通过 ISO 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三个齐全得 1 分,否则不得分,最多得1 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的电子扫描件上传,否则不予得分。) 2、企业具有国家级或者省级荣誉证书评定的国家级荣誉每项得0.5分,省级荣誉每项得0.2分。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或者省建筑设计行业诚信单位、国家或者省创优型企业、国家或者省“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注:需提供获奖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上传。 | |
类似项目业绩 (2分) | 在投标单位任职期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5万㎡及以上住宅类建筑******居住类建筑)设计业绩,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注:时间为2022年1月1日以后,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上传。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2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职称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上传。 |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 业绩(4分) | (1)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 资格的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 0.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加0.2分,本项最高得0.7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 0.5 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 0.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加0.2分,本项最高得0.7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 0.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加0.2分,本项最高得0.7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 0.5 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 0.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加0.2分,本项最高得0.7分。 (5)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的得 0.5 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 0.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加0.2分,本项最高得0.7分。 (6)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注:①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组成员的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之内。②投标人须提供设计人员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上传。 | |||
2.2.4 (2) | 设计方案评分 标准 (80分) | 设计范围、设计内容(5分) | 设计范围准确、设计内容全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资估算合理明确、建设方案满足先进、安全、稳定、可行性要求进行综合评审。 满分5分,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 | |
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 (5分) | 对城市上位规划及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等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进行综合评审,对项目的设计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评审。 满分5分,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 | |||
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5分) | 对企业级项目组的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进行综合评审。 满分5分,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 | |||
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 (50分) | 各设计专业及专项说明是否齐全进行综合评审。 满分10分,9分≤优≤10分,8分≤良<9分,7分≤中<8分。 对方案总平面设计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分析、评价,总体布局、设置的功能齐全、面积分配合理、分区明确进行综合评审。 满分10分,9分≤优≤10分,8分≤良<9分,7分≤中<8分。 对效果图(主要总体鸟瞰图、街景透视图等)表达设计理念进行综合评审。 满分10分,9分≤优≤10分,8分≤良<9分,7分≤中<8分。 对设计分析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绿化分析图、竖向设计分析图等)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分析、评价。 满分10分,9分≤优≤10分,8分≤良<9分,7分≤中<8分。 对交通组织、合理利用地下室,平面布局、流线清晰合理、人防设计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 满分10分,9分≤优≤10分,8分≤良<9分,7分≤中<8分。 | |||
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 保证措施 (5分) | 对设计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保密措施、设计周期保证措施进行分析。 满分5分,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 | |||
设计安全保证措施 (5分) | 对设计质量、规范引用、技术措施、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保障措施。 满分5分,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 | |||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合理化建议(5分) | 对项目特点、难点把握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思路、对项目的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 满分5分,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 | |||
注:(1)除设计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设计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2)投标文件的设计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0.1分,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为0.2分,偏离不足 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靖江市城北园区自在城售楼处开发部 | 地址: | 靖江市新天地滨江花园小区东门北侧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 | 刘超 | 联系人: | 陆工 |
电话: | ****** | 电话: | 0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