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A************ | 项目名称 | 朝阳路南、湖东路西R24013地块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A************001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朝阳路南、湖东路西R24013地块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一标段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南通市朝阳路南、湖东路西R24013地块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朝阳路南、湖东路西R24013地块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数据局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通市朝阳路南、湖东路西R24013地块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朝阳路南、湖东路西。
2.1.2建设规模:******居住用地,用地面积427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5424平方米,容积率1.009,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控制高度≤40m,主要建设住宅及配套用房。
2.1.3合同估算价:约2亿元,其中一标段约9800万元,二标段约10580万元(其中湖心岛会所约66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600 日历天(其中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报批、报建、施工工期等,具体开始日期以发包指令令为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1#、10#、11#、12#、13#、15#、16#、18#、19#、2#、32#、33#、35#、36#、37#、40#、8#、9#,建筑面积约41105.26平方米;
二标段为:17#、20#、21#、22#、23#、25#、26#、27#、28#、29#、3#、30#、31#(双拼)、38#、39#、5#、6#、7#,建筑面积约44318.74平方米,湖心岛会所,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
包括并不限于工程建设手续配合办理、施工图勘察、建筑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施工期间所需的材料设备采购等全部工作。
(1)前期工作内容:配合做好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各类报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总平方案审查; 2、人防工程建设审批;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4、绿色建筑评审(取得设计标识),施工图设计及审查(人防、技防、精装修、幕墙、景观、配套设计);5、水土保持审查;6、抗震设计审查;7******消防审查;8、技防评审;9、抗浮水位评审;10、桩基支护评审;11、供电审查工作等确保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通过。
(2)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单体及红线外临时展示区建筑设计等所有建设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设计配合服务。
(3)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设备工艺流程设计、采购与维护,具体包括电梯、热水系统、人防设备、精装修等涉及的所有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内容。
(4)施工内容: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前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项目临水由承包人申请,******办公室)、临时场地占用等】、试桩施工、土建及安装工程(含临时接待处等内容)、室外配套工程【含围墙、大门、雨污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包含红线外售楼处及出入口周边改造)等】、交通设施、装修工程(包******消防工程、电梯、太阳能工程、抗震支架、智能化工程、三网合一(含5G覆盖)、供电(包含前置环网柜至开闭所的红线内所有事项)、分户验收、智能化检测、特种设备检测、开荒保洁、精保洁等所有施工及相应服务内容。
自来水、燃气、广电等配套工程的不在施工范围内(工作界面以专业单位要求为准),承包人提供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单体套管预留、封堵、施工安全设施提供等配合)。相关费用在工程总承包其它费综合考虑
(5)本工程设计部分投标报价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设计服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设计工作,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政府规定的应业主方缴费的费用除外)所需的全部费用(含专家评审顾问费用和全部的图纸打印、晒图费用)。
(6)验收移交保修: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2.3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要求,设计质量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任务书、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且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技术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满足本合同中对于工程实体质量和管理行为的要求,在各个工程节点验收合格,工程质量一次达到工程所在地政府质监部门验收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二标段)
3.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设计单位: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若采用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提供,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否则视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可以兼任。
(4)拟选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0年 1月 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 EPC 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自 2020年 1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施工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亦认可。
注:①如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EPC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该项目施工许可证)、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若以上三项材料均体现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必须一致。若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则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建设工程/招投标/承发包)交易中心/平台/市场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材料并按照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提供相关作证材料,业绩认定归属按照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②如为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该项目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该项目施工许可证)、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须体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若以上三项材料均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必须一致。若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则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建设工程/招投标/承发包)交易中心/平台/市场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材料并按照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提供相关作证材料,业绩认定归属按照苏建建管[******号文执行。
3.4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申请,须满足以下条件:
(a)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1家,必须为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1家,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d)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8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信用中国”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9根据苏清办【2024】12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1月14日至 2025年2月24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年2月24日9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街道崇州大道60号紫琅科技城11号楼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兴业大厦A座801室 |
联系人: |
薛先生 |
联系人: |
袁斌、包敏 |
电 话: |
****** |
电 话: |
******、****** |
2025年1月14日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工程共分二个标段,本次开标一、二标段的顺序依次开标。各投标人可选择任意一个标段投标,也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可以兼中。
程序如下:资格条件评审→设计文件评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经济标评审(工程总承包报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按以下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最终中标单位数量为1家;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部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后以最终综合得分进行排序,按以下方式推荐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1******委员会评审结束后,若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但小于等于7家时,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
(2)若有效投标人少于3名时,则本项目流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一)开标、评标、定标程序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且设计文件得分15分及以上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下列方法排序进入第二阶段商务技术部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开标及评标,得分15分(不含)以下的投标人作废标。
1、得分15分及以上的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7家但大于等于3家时。 则所有单位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商务技术部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开标及评标。
2、得分15分及以上的有效投标人大于7家时,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商务技术部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开标及评标。
3.若得分15分及以上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则本项目流标。
4、如果设计文件得分低于70%******委员会需说明原因。
5.如果超过三分之二的评委认为某投标人的设计文件对照设计要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该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二)评标
1、总则
本项目以计分的方法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评标将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等方面的内容进行量化评分。总分100分,其中设计文件25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项目管理机构1分、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5分,分项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评审标准
2.1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且设计文件得分15分及以上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下列方法排序进入第二阶段商务技术部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开标及评标,得分15分(不含)以下的投标人作废标。
1、得分15分及以上的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7家但大于等于3家时。 则所有单位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商务技术部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开标及评标。
2、得分15分及以上的有效投标人大于7家时,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商务技术部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开标及评标。
3.若得分15分及以上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则本项目流标。
4、如果设计文件得分低于70%******委员会需说明原因。
5.如果超过三分之二的评委认为某投标人的设计对照设计要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该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2.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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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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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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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一、二标段) |
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由联合体各成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及联合体协议书分别提供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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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可以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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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
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否则视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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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为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拟派施工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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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0 年 1月 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 EPC 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自 2020 年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施工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亦认可。 注:①如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EPC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该项目施工许可证)、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 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面积 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若以上三项材料均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必须一致。若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则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建设工程/招投标/承发包)交易中心/平台/市场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材料并按照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提供相关作证材料,业绩认定归属按照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②如为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该项目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 该项目施工许可证)、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须体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和竣工 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若以上三项材料均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必须一致。若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则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建设工程/招投标/承发包)交易中心/平台/市场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材料并按照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提供相关作证材料,业绩认定归属按照苏建建管[******号文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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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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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协议书 (如有) |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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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提供《诚信承诺书》。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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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动态核查 |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代理机构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委员会。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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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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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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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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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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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
设计文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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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
合格分: 15分 (不少于60%)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且设计文件得分15分及以上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下列方法排序进入第二阶段商务技术部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开标及评标,得分15分(不含)以下的投标人作废标。 1、得分15分及以上的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7家但大于等于3家时。 则所有单位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商务技术部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开标及评标。 2、得分15分及以上的有效投标人大于7家时,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商务技术部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开标及评标。 3.若得分15分及以上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则本项目流标。 4.如果超过三分之二的评委认为某投标人的设计对照设计要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该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不带入 |
2.2 详细评审
2.2.1设计文件(25分)(暗标)
本工程设计文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得分取设计文件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设计文件 (25分) 暗标 |
设计说明 (3分) |
(1)设计说明应对项目的设计方案充分解读准确,充分反映方案设计意图。满足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1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0-1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0-0.5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0-0.5分) |
0-3分 |
总平面布局(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0-2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0-2) (3******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0-2分) (4)总平面布局符合规划要求。(0-2分) |
0-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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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功能(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3分)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0-3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0-3分) |
0-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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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造型(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0-1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0-1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0-1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等进行评比。(0-1分) |
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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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深度(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0.5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0.5分) |
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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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设计文件为暗标,设计文件无需制作封面。设计文件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人员姓名、页眉页脚、企业签章等标志。设计文件投标文件字体除图表、图片外所有文字采用“宋体”, 字体大小为小四号“常规”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2、特别提醒:本项目设计文件为暗标且采用横向评审。各投标人的设计文件应上传至对应的评审项(即得分点栏) ,不可直接上传全部图纸。如果评审项里没有提供或者提供的内容完全不符合要求则本评审项按0分计。 |
2.2.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暗标)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审内容 |
分值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
总体概述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0.7-1分 |
设计管理方案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1.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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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方案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0.7-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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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计、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0.7-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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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的重点难点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0.7-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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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0.7-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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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0.7-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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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0.7-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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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 100 页,每超过 1 页扣 0.02 分,最多不超过 0.2 分; 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③本项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文件为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无需制作封面。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文件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人员姓名、页眉页脚、企业签章等标志。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文件投标文件字体除图表、图片外所有文字采用“宋体”, 字体大小为小四号“常规”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投标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④系统中对应投标文件上传页面中的“附件上传模块”模块中,因未上传至指定位置不得分的,责任自负不得分的,责任自负。 |
2.2.3项目管理机构(1分)
项目管理机构 |
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 注:需提供有效的高级工程师证书 |
0-1分 |
2.2.4经济标(投标报价)(65分)
投标人所报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置的最高限价,所报各类别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各类别最高限价,均按无效报价处理。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分范围 |
投标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所有费用) (65分) |
(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人所报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人设置的最高限价,各类别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人设定的各类别最高限价,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2)确定评标基准价:本工程设两种计算办法,在经济标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种计算评标基准价。 本次招标(一、二标段)评标方法及相关系数仅抽取一次,即本项目二个标段使用同一个评标方法、同一个系数。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5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扣 0.6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平均值A下浮3%、3.5%、4%、4.5%(开标时招标人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5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扣 0.6分,每下浮 1%扣0.1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0-65分 |
注:商务标开启后,投标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可以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条件提出异议,但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不受该异议的影响。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