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建商务金融用房数据机房项目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建商务金融用房已由(项目审******************有限公司建商务金融用房数据机房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西路以南,西塘河以东
2.2规模:合同估算价约9755万元,其中智能化部分合同估算价约8455万元,安装部分合同估算价约1300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定额工期(天)
工期(天)
e************002001
******有限公司建商务金融用房数据机房项目
包含但不限于智能照明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精密设备等
9755.00
183
183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且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0-03-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4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智能化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2)投标单位须按规定格式填写“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详见附件一)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应出具近6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6)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 (8)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9)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不得有以下行为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且在其他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格式自拟):1)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3)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经营异常情形;4)承诺企业及其人员无不廉洁记录。如经查实,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发改中心核【201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以此为准)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7.1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3.7.2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必须为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授权委托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人员。3.7.3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成员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30日00:00至2023年04月04日23:59: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0日 14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8086/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8086/jumpdetail.html?infoid=e0bd31b9-9b28-4da9-84ef-81965acb31a3
8.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吴中区越溪苏街103号
地 址:
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9楼
邮 编:
邮 编:
215011
联 系 人:
陆益彰
联 系 人:
陈欣凯、周蕾
电 话:
0512-******
电 话:
0512-******
传 真:
传 真:
0512-******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资审文件正文.pdf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建商务金融用房已由(项目审******************有限公司建商务金融用房数据机房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西路以南,西塘河以东
2.2规模:合同估算价约9755万元,其中智能化部分合同估算价约8455万元,安装部分合同估算价约1300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定额工期(天)
工期(天)
e************002001
******有限公司建商务金融用房数据机房项目
包含但不限于智能照明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精密设备等
9755.00
183
183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且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0-03-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4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智能化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2)投标单位须按规定格式填写“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详见附件一)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应出具近6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6)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 (8)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9)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不得有以下行为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且在其他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格式自拟):1)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3)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经营异常情形;4)承诺企业及其人员无不廉洁记录。如经查实,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发改中心核【201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以此为准)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7.1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3.7.2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必须为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授权委托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人员。3.7.3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成员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30日00:00至2023年04月04日23:59: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0日 14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8086/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8086/jumpdetail.html?infoid=e0bd31b9-9b28-4da9-84ef-81965acb31a3
8.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吴中区越溪苏街103号
地 址:
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9楼
邮 编:
邮 编:
215011
联 系 人:
陆益彰
联 系 人:
陈欣凯、周蕾
电 话:
0512-******
电 话:
0512-******
传 真:
传 真: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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