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公司的吴江苏州湾惠邻中心菜市场项目改造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现已落实。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吴江区东太湖度假区苏州湾大道西侧东太湖大道北侧 所属地区:吴江区
(2)工程规模:招标控制价******.74元。
(3)计划施工工期:60日历天。
四、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编号 |
SZCJ2024-S-G-184 |
标段内容 |
吴江苏州湾惠邻中心菜市场项目改造装修工程 |
招标控制价(元) |
******.74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及以上资质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五、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近3个月社保证明。
(8)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2021年9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改造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备案查询网页截图,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
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10月12日,每日9:00~11:00,13:30~16: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
3、获取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
4、售 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提交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单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具有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B类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类似业绩:2021年9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改造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备案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要求带原件的需带原件(或公证件)至报名现场审核,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磋商资格。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6日9:00-9:3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2室(苏州市创杰公司)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2室(苏州市创杰公司)
八、备注
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如下: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工程要求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需提供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并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有效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2021年9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改造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备案查询网页截图,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
注: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不得参加招投标。
******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江宙路132号四楼
联系人:洪颖
十、******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联系人:潘莉莉 路丽丽 陈卫卫 施紫秋 顾凡键 电话:0512-******
十一、公告期: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
十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十三、******有限公司官网,具体以上述网站为准,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