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国家重点档案基础体系建设任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采购文件内容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报价要求;报价说明:★重点档案清点、数字化服务最高限价:0.9元/页,重点档案目录著录最高限价:4元/页,重点档案清点、数字化服务和重点档案目录著录统一下浮率进行报价,按实结算。统一下浮率不得超过100%,超过100%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为告知内容,不响应不作无效投标处理)。”
现更正为:“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报价要求;报价说明:★重点档案清点、数字化服务最高限价:0.9元/页,重点档案目录著录最高限价:4元/条,重点档案清点、数字化服务和重点档案目录著录统一下浮率进行报价,按实结算。统一下浮率不得超过100%,超过100%作无效投标处理。结算金额说明:清点数字化服务单价以A4幅面据实结算,1页A3=2页A4,以此类推。(本项为告知内容,不响应不作无效投标处理)”
2.原磋商文件******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评审价格=响应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
现更正为:“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价格分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统一下浮率最多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分为满分;其它供应商报价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1-评审基准价)/(1-其他供应商下浮率)×10分。(四舍五入法,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档案馆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7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230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