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有害垃圾无害化收集处置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谈判编号:SZXHC2024-Q-T-033号
二、谈判内容:有害垃圾无害化收集处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
一 | 废旧灯管无害化收集处置 | 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
二 | 废油漆桶、废药品等无害化收集处置 |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
四、最高限价: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
一 | 废旧灯管无害化收集处置 | 14500.00元/吨 |
二 | 废油漆桶、废药品等无害化收集处置 | 4000.00元/吨 |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合同终止条件为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签订后实际结算达到预算金额(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六、成交单位数量:本项目分标段采购,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响应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本次采购项目共两个标段,允许一个响应单位报名多个标段,但一个响应单位最多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成交,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号顺序确定。每个标段成交单位为一名。
七、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收集处置有害垃圾(废日光灯管)的收集处置资质证明(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第一标段];具有收集处置有害垃圾(废油漆桶、废药品、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的收集处置资质证明(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第二标段];
(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废物)或提供与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的危废运输协议。
八、谈判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4日(9:0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标段,现金收讫,售后不退。如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报名费并登记后方可参加。
2、报名方式及地点:现场报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有限公司)。
3、报名材料:
(1)提供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单位提供具备上述“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内容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内容如上,格式自拟);
(3)响应单位提供:近三年内①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②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情形;③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④无法律纠纷、无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无上述情形的承诺书原件。
(4)响应单位提供具有收集处置有害垃圾(废日光灯管)的收集处置资质证明(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第一标段];响应单位提供具有收集处置有害垃圾(废油漆桶、废药品、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的收集处置资质证明(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第二标段];
(5)响应单位提供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废物)或提供与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的危废运输协议。
(6)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如有要求提供原件的需提供原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审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4、联系人:朱思薇、吴清芬 联系电话:0512-******
九、谈判时间、地点:
1、递交谈判文件的时间:2024年11月15日9:30-10:00
2、谈判时间:2024年11月15日10:00
******管理中心会议室
十、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谈判保证金,须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格式)。
十一、成交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按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签订合同时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1.5%;预算金额100-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
如服务费低于3000元按最低标准3000元收取。
******有限公司
账 号:************5
******银行吴江城南支行
十二、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思薇、吴清芬 联系电话:0512-******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2485号明珠大厦北楼1702A
2.采购人:******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璐 联系电话:0512-******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体育路789号
十三、现场踏勘:
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投标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现场踏勘请提前联系。
十四、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本公告在苏州欣禾诚网(******/)公布。请贵单位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