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2024年常熟市梅李镇梅东路18-10号房屋出租竞价招租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按照竞价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成交结果如下:
序号 | 产品 | 成交竞价人 (按综合排名排序) | 成交竞价人数量 |
1 | ******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2024年常熟市梅李镇梅东路18-10号房屋出租竞价招租项目 | 吴磊 | 1 |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4日。
公示期间,竞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竞价人有异议的,可向招租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竞价人或与招租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竞价人的竞价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租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异议接收电话:******
异议接收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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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