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ABS工厂导热油炉锅炉油改气项目 |
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南京路3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盛禧奥聚合物(张家港)公司为了满足国家环保政策,提升环保要求,本项目盛禧奥ABS工厂导热油炉油改气项目,计划将原有两套导热油炉(DH-1815A/B)预留的一路燃料管线系统改造为天然气(甲烷气)燃料系统。 |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经35米高DA009、DA0010排气筒排放,排放污染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1)表1、表5标准限值。 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厂区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布局车间、车间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不新增固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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