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因工作的需求******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对其拟采用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论证,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办公室
项目名称:2025年《新华日报》年度宣传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汾湖将勇扛“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重大职责使命,牢牢把握“向高攀登、向新而行”工作基调,拥抱高铁时代,对标国际一流建设世界级湖区,按下先行启动区建设“快进键”,全力推动形态开发更趋完善,努力实现功能开发快出成果。
在这一关键时期,新华日报社苏州分社将与汾湖在友好合作多年的基础上,持续发挥贴身服务优势,凭借全媒体平台优势推出更多深度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展现汾湖高质量发展的实绩实效,展现先行启动区更大作为、更大担当。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元(¥20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采购要求依托《新华日报?苏州观察》、“交汇点”等全媒体平台优势,充分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协同联动的方式,达到最优的传播效果。
《新华日报》******集团重点打造的江苏移动媒体第一品牌,目前下载量超3600万。交汇点客户端将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图文结合、宣传形式灵活等优势,及时发布、报道、解读有关汾湖的最新动态。利用新闻客户端“交汇点新闻”,对汾湖20************有限公司是新华日报社苏州分社,具备上述平台的新闻发布资格,分社采编团队在汾湖高新区(黎里镇)方面积累了长期主流新闻、原始资料,具备相应的采编专业人员、专门的技术装备等,通过“报网端微”等多媒体平台,能立体化解读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的发展。上述平台具有受众面广的特性,是宣传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的优质平台,目前其他平台(供应商)无法替代。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培源路2号微系统园2号楼105-9。
三、公示期限
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人员名单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杨培芳 | ******有限公司 | 高工 |
徐中 | ******医院 | 技师 |
朱绪绪 | ******事务所专业 | 律师 |
五、联系方式
******办公室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芦莘大道1118号
联系人:姜妍杉
联系方式:0512-******
2.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3236号二楼
联系人:沈燕宏、戴亚丽
电话:0512-******
六、附件(见附件)
******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