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株洲摩托车厂生产、办公用地地块2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占地面积:总面积为54636.6m2
地理位置: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
地块范围:调查地块外东至株董路,南至迎新路,西至东环路,北至株董路。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内的企业已全部关停,地块内未见残留的危险固废和废水,各车间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均已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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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一阶段调查
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根据现场勘查发现,地块内的企业已全部关停(地块内未见残留的危险固废和废水,各车间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均已搬离);地块原隶属于株洲摩托车厂,从事三轮摩托车的配件生产及组装,株洲摩托车厂于2000年停产。2016年1月将地块内的锻造厂房租赁给株洲市芦淞区幸福机械厂从事电镀(镀铬、镍、铜)生产经营活动,并于 2023年11月关停,其厂区内的危废、电镀生产线剩余废液、废水处理站剩余废水及污泥等均已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居民区和林地。
根据《株洲摩托车厂生产、办公用地地块2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布点采样方案》中识别的疑似污染区域,本地块可能存在的主要污染区域为株洲摩托车厂、株洲市芦淞区幸福机械厂的使用区域,地块的特征污染物为pH、六价铬、镍、锌、铜、石油烃(C10-C40)、甲苯和二甲苯。因此,该地块开展第二阶段采样调查分析,以便调查清楚地块污染类型、污染特征和污染物浓度空间分布及程度。
三、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结论
地块土壤初步采样监测结果,各土壤采样点锌满足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 1282-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抽样复核监测结果显示,A1和B1土壤采样点锌满足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 1282-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地块地下水初步采样监测结果,各地下水采样点检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石油类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