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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高新区新一轮太湖流域涉磷企业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采购公告(JSZC-320505-BSYY-C2024-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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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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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苏州高新区新一轮太湖流域涉磷企业规范化整治工作 JSZC-320505-BSYY-C2024-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09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5-BSYY-C2024-0002 

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新一轮太湖流域涉磷企业规范化整治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目的

为贯彻落实省、市《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推进我区涉磷企业整治提升工作,全面削减工业总磷污染排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提升太湖涉磷企业“磷账本”“磷清单”管理水平,根据省市要求需开展太湖流域涉磷企业专项整治项目,提升涉磷企业规范化治理能力。

2.服务内容

太湖流域涉磷企业专项整治项目涉及在全区439家涉磷企业基础上进一步整治提升,以及排查省厅下发17家疑似涉磷企业。

2.1动态更新并形成高新区涉磷企业整治“规范提升一批、入园进区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涉磷企业清单;

2.2完成涉磷企业“一企一策”方案审核和归档;

2.3帮扶指导企业开展整治;

2.4完成企业现场验收评估(已验收企业的“回头看”评估);

2.5配合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完成交叉互查工作;

2.6编制高新区涉磷企业专项整治总结报告。

3.工作成果

3.1形成高新区涉磷企业整治“规范提升一批、入园进区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涉磷企业最终清单;

3.2完成全区涉磷企业审核验收及相关台账资料归档;

3.3编制高新区涉磷企业专项整治总结报告1份。

4.服务地点: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验收标准:根据国家、行业、地方及采购文件的相关标准、要求以及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6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响应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注:

1)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5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苏采云系统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09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开启

时间:2024-09-09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

有关供应商注册、获取采购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阅。

2.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下载、制作采购文件过程中如有软件操作方面疑问,请拨打(1)注册咨询:******;(2)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3)签章使用问题:025-******、025-******************;(4)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61、******89、******5。

3.采购文件获取(网上获取)

3.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3.2登录: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zfcg/html/content/************1.shtml)。

4.2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响应单位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开标

5.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开标时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如下:

1)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需为同一个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开标项目,完成不见面开标流程。

3)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

4)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有关苏采云系统驱动安装,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驱动下载”,下载“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文件,按要求安装驱动。

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

9.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机关)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

联系人:陆谊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田上江路苏豪文化科技创意园6栋215室

联系人:刘嘉璐、汪玮一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嘉璐、汪玮一

电话:0512-******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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