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嘉润玛纳斯自备绿电替代光伏项目PHC预应力管桩采购Ⅲ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嘉润玛纳斯自备绿电替代光伏项目
(2)项目概况:嘉润玛纳斯自备绿电替代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六户地镇境内,项目额定容量约580MW ,安装容量约580.80477MWp, 项目拟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接入国投玛纳斯 220kV 升压汇集站。本项目工程设计安装 176 个子方阵,每个子方阵容量为 3.3MW,总装机容量为 580MW。
(3)采购范围::嘉润玛纳斯自备绿电替代光伏项目高强度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HC300-AB-70-4)设备采购Ⅲ标工程内容为126912m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供货及运输,管桩型号为直径300mm,壁厚为70mm,长度为4m的AB型桩。
(4)交货时间:签署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交付PHC预应力管桩(供货计划根据现场确认,项目部下排产函后14日内交付50%,30日内交付50%。),第一批设备于2025年3月5日前交货,剩余设备具体交货期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六户地镇项目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6)交货方式:使用板车或箱车等方式交货。
(7)质量要求:满足国标要求,满足光伏发电相关技术使用要求,PHC桩材料不允许出现负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资格条件应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设置,不得随意拔高,下列资格条件仅供参考,不是必要选项。
1、投标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可根据要求添加)。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近3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它技术要求。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36号国电新时代2015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天)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36号国电新时代2015会议室。纸质版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电子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和集采平台(******)和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36号国电新时代;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
8、监督投诉机构
******办公室
投诉电话:0851-****** 0851-******
邮 编:550081
年 月 日